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30浏览次数:649

 

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5年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政工作人员。

2、凡参加高校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参加2015年岗前培训考试。

3、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附件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学员,可以申请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免考须本人申请,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学校人事处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9月14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免考申请。(不符合免考条件而注明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培训安排

1、报名时间:9月7日-9月14日 

报名地点:行政楼231,人事处    经办人:王亚南

2、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见附件3

3、报名时请携带2寸照片一张。

    三、培训方式、内容及考试安排

    1、培训方式:脱产培训与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省教育厅规定的110学时。

2、培训课程:省统一培训及考试课程包括《教育法教程》、《教师职业道德概论》、《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3、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2日、13日进行。以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参加今年岗前培训相关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视为补考通过。

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考,成绩合格后,补发合格证书。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作为教师上岗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培训教材与经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要求,培训费、考试费用为每人400元(单科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元/门),报名费每人5元。

教材:《简明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材今年由学校统一采购,需借阅的老师请于9月29日后到人事处领取。

五、教学管理及课程安排

教学管理:所有学员须遵守有关考勤、考试等规章制度,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因故不能上课者,须事先请假。因事请假须持所在部门证明,因病请假须有医院证明。病事假超过30课时或旷课超过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并于下一年重新参加培训后方可补考。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考点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3、《2015年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日程安排表》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最新政策文件_苏教规(2012)3号.doc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免试申请表.doc 

附件3:2015年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日程安排表.doc 

                                                                                人事处

2015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