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浏览次数:863

关于做好2016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校内二级机构及二级机构内部机构或其他临时性集体均可申报。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本奖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三类。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学院(教育中心)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省相关职能部门在职人员。   

    省教学名师评选范围为: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

    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单独下文组织,此处不再阐述。

    高等学校担任副校级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以往被评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

    二、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以总支为单位,每个总支推荐一个集体。学校研究后推荐2个集体到省里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以总支为单位,每个总支推荐一名候选人。学校研究后推荐1-2人到省里参加评选。

     2.教学名师: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学校研究后推荐1人到省里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影响。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同时,参评学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重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人才工作、教学改革、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科学研究、招生就业、体育卫生、国际交流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教学名师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根据个人条件自愿申报,各总支(教学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工作,务必于4月12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人事处

    (二)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推荐上报。

    (三)申报人如申报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只能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中的一类,不得兼报。专任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被推荐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联系人:王亚南;电话:83858081;邮箱:462818413@qq.com

    附件:1.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材 料要求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关表格

          4.教学名师申报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

附件1:教学名师评选办法.doc

附件2: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材料要求.doc

附件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关表格.zip

附件4:教学名师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