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2016年职称评聘工作平稳、有序、按时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香云 程淮中
成员:刘 芳 蒋超五 戴光顺 杜 萍 张 春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淮中
副主任委员:杜 萍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由19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抽取产生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政策口径
(一)关于申报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4号)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2015〕10号)等文件规定条件执行。
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关于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务:
(1)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由人事处考核合格并报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后直接审定为中级职务;
(5)晋升教师系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考虑到硕士学位取得需要一个过程,2016年晋升中级职务职称学历学位条件仍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具有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职务: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并受聘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三)关于破格申报要求
1.40岁以下破格申报副教授或45岁以下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
2.高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一律不实行破格申报。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四)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申报人员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
(五)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2)年龄满50周岁的。
(3)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4)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5)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的。
(6)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六)关于职称计算机要求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七)关于转岗评审
1.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考试或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的合格证书,同级转评时仍然有效。
2.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若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以上,其担任高校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高校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担任同级高校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教师职务期间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但主要考察其在高校教师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高校教师转评教师外其他系列或高校内部教师外其他系列之间相互转评参照上述精神执行。
3.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4.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除以上规定外,凡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职务,比照原有职务,属跨系列、跨岗位的,均须同级转评。
(八)关于任职年限、科研成果等时限的要求
2016年评审工作中,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九)其他
1.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需合格以上,申报中级者,教学质量考核调整为至少1次优秀,申报高级者,教学质量考核至少2次为优秀。
2.“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职务,教学工作量和专业实践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管理研究成果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3.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4.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之日以省教育厅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准。
5.结合岗位设置需要,兼顾不同系列之间的平衡,其他系列职称评审不再单独上会(如:会计、档案、工程、图文等),所有2016年拟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需按要求一并报送材料上评审会研究。
三、日程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见附件1《2016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日程安排》。
四、其它事宜
1.高级职称论文送审结果已反馈学校,相关人员可到人事处查询。
2.职称材料袋请于6月17号前到人事处领取,各类材料按册分类后用夹子夹好,可暂不装订,以防后期补充修改材料。
3.填报过程中,如发现一些需要明确说明的共性问题,请及时提出,以便统一要求。
4.有关政策问题,请及时咨询人事处及相关部门。
5.人事处联系方式:83858081 15861787668
邮箱:462818413@qq.com 联系人:王亚南。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日程安排
2.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3.2016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表格2016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表格.zip
人 事 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2016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间 | 实施部门 |
一 | 2016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2016年度晋升职称申请表》及论文送审工作 | 5月31日前 (已完成) | 人事处 各单位、部门 |
二 | 1.申报人完成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用填写简表)等2016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表格(见附件3)。 2.到人事处领取职称材料袋,并按材料报送要求装袋。 3.相关材料电子档(评审表、简表、基本情况表)打包发送至 人事处邮箱462818413@qq.com。 | 6月15日~ 6月19日 | 人事处 各单位、部门 |
三 | 请各有关院(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个人述职及群众测评,完成《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部门意见的填写工作 | 6月20日~ 6月22日 | 各单位、部门 |
四 | 1.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整理申报人员《评审表》、《基本情况表》、校内《简表》并上传校园网公示; 3.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有关问题,公布2016年职称指标数。 | 6月23日~ 6月26日 |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
五 | 1.召开校学科组评议会议; 2.评议推荐结果公示 | 6月27日~ 6月28日 | 校学科组 人事处 |
六 | 1.召开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 2.评议推荐结果公示 | 6月29日~ 7月1日 |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
七 | 整理、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材料,报省教育厅 | 7月底前 | 人事处 |
附件2: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报送材料种类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正反面打印,高级职务一式3份、中级职务一式2份,需报送电子档)。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免考证明指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英语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只提供复印件)。
3.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免考证明指计算机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只提供复印件)。
4.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均为原件,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填写,需报送电子档)。
5.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A3大小,原件3份,所有申报人均需填写,需报送电子档)。
6.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1.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仅限申报正高人员提供)。
1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13.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4.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6.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7.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18.艺术学科教师开展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19.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个人申报材料共19项,请申报者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报,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到人事处审核。
(二)下载打印要求:
1.各单位从校内办公系统下载2016年的高、中职《评审表》等相关材料(A4版式,正反面打印);图书、工程等其他专技系列申报材料请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相关厅局网页中下载。
2.《评审表》等材料应严格参照下发的样表打印,不得擅自调整页码和材料内容。部分表格内容如确实不够填写,可以另外附页填报。
(三)具体填表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填表要求:
(1)封面学科代码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1-1)学科代码填写。
(2)“基本情况”(第1页)中“高校工作年限”指实际从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年限。
(3)“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第3页)中“进修的情况”及“参加学术交流情况”,如读博士、硕士、访学等,须严格说明,尤其是脱产进修的时间必须填写清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栏(第4页),须实事求是地填写任现职以来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指导研究生、进修生、青年教师情况”栏(第5页),要求写出指导时间,是单独指导还是合作或协助指导。
(5)“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栏(第6、7页),凡合作的论文、论著、教材、科研成果,须注明本人实际承担的部分(如章节、字数等),并由合作者出具证明,证明由合作者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认可。所填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的,其他非正式出版刊物、期刊的增刊、专辑、论文集等一律不得填写。申报人员所填写的论文,如果排名在第二作者以后,请不要填写。另外,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文章的字数(部门负责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在研课题要提供申报、批准材料;已经结项的课题要提供结项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栏(第11、12页)须具体翔实地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水平、能力等方面情况和突出实绩。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单位审核盖章、意见填写要求:
所有填报内容均由学院审核在前,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在后。
(1)第2、3页,由人事处审核盖章;第4、5页由教务处审核盖章,第4页加盖学院公章;第6、7页,由科技处审核盖章;第8页人事处与校企合作办公室审核盖章;第9页,由人事处审核盖章;第10页,由学生处审核盖章;第11、12页,由人事处审核盖章;第13页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2)第14页,上半部分由个人填写,教务处审核盖章,下半部分“工作业绩民主测评”由各总支负责填写盖章;第15页,“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意见”栏,必须由所在党总支对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签署具体翔实的意见,并明确考核等级,切实反映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切勿公式化、概念化、千人一面。上半部分盖学院党总支公章,下半部分盖校党委公章。
(3)第16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由个人如实填写部门审核,“年度考核情况”只填写近5年的内容,“考核等级”须按实际情况分别填写“优秀、合格或基本合格”,不得填写良好等不符合规定的用语,此页由各人填写,人事处审核盖章;第17页,“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栏必须根据申报人员的条件,结合工作实绩,对其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4)第18页,“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栏必须根据申报人员的条件,对其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由所在学科组填写,学科组组长签字。
(5)民意测验应充分反映所在学院或部门多数教职工对申报人的总体评价。民意测验组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和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