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671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1)精神,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1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经办人:王亚南       联系电话: 83858081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2018青蓝工程申报通知(省通知).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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