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1号)精神,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1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经办人:王亚南 联系电话: 83858081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2018青蓝工程申报通知(省通知).doc
人事处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