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8〕7号)精神,为确保我校2018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8年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二、认定的对象和条件
(一)公民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二)岗位条件: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专任教师、辅导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三)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学历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视为具有合格学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
2、岗前培训合格。根据苏教办〔2007〕31号文,高校新教师均需通过岗前培训。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年满五十周岁的可免)。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2、上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五年者;
4、被立案审查者;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三、工作流程
本次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流程为:
(一)网上申报(4月9日—4月12日)。
1.申请人在报名期内的7:00—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2)根据系统提示,确认服务条款,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与申请信息。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如果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只点击“暂存”,不点击“提交”,则无法成功报名。
(6)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7)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申请表。
(8)申请人每次操作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上申报流程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附件2)。
(二)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4月13日—4月28日)
注意事项: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由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辅导员的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生处组织。
(三)网报现场确认(5月2日—5月8日)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229室,联系人:王亚南,联系电话:83858081)。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表上不贴照片,电子版请本人务必长期妥善保管);
(2)相片粘贴页(小二寸照片1张,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一致);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批准的免测证明材料;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9)教务处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学生处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
(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11)具有事业编制教师的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的教师和民办高等学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
注意事项:
(1)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统一装袋。
四、审查认定
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将相关人员的材料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3、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表格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附件.rar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