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42号)精神,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12月1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档报人事处。
经办人:王亚南 联系电话: 83858081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