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工程

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623

1、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奖

申报时间:每年7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委组织部

申报条件: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创办或领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2.2010年以来,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申报类型: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委组织部

申报条件:

1.中青年首席科学家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⑵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近五年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⑶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⑷近五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⑵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⑶近五年来,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江苏省“青蓝工程”

申报类型:科技创新团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申报时间:每年8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团队

⑴研究方向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问题。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高水平论著等创新成果。

⑵团队带头人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近五年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具有发明专利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⑶团队应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优势学科,具有在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潜力,具备良好的创新研究条件。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⑴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⑵近五年独立讲授过三门及以上本、专科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⑶能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⑸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3.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⑴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⑵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五年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⑶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4、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每年8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人社厅

申报条件:

1.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往届“六大人才高峰”资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7.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8.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5、江苏特聘教授

申报时间:每年7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需在教授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

3.应聘者必须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亦可应聘。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国内应聘者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江苏省“333”第一、第二层次人员;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专家组成员及863、973等项目的首席专家;国家教学名师;理工医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第一获得者;发表高影响因子且他引率高SCI论文突出者;文科省部级社科类二等奖以上第一获得者;以及其他学术造诣深厚、取得过学术界公认特别突出成果的学者教授。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职务要求。

6、江苏省“双创计划”

申报时间:每年3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委组织部

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3.申报人应为近三年到我省创新创业。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本领域最核心的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

6.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7.引进的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