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团队

发布时间:2019-06-24浏览次数:1273

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申报时间:每年5月

审批部门:教育部

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6.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7.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8.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2、国家级教学团队

申报时间:每年3月

审批部门:教育部

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3、国防科技创新团队

审批部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申报条件: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对现有团队开展调研后将下达新的评选通知。

4、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

申报时间:每年3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委组织部

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梅花奖等国家级文化奖获得者,或省“双创计划”专家、“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领军人才、核心成员应有3名以上于申报年前5年的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江苏工作,其他条件应符合省“双创计划”个人基本申报条件。创新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创新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学术影响,合作从事过国际上有影响或属于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重大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进展,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文化创新团队应在国际或国家级重大文化赛事中获得重要奖项,或者在文化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国际或国内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卫生创新团队应以治疗重大疾病为主攻方向,以省级以上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高技术平台)为依托,以提升我省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具备较大创新潜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产生显著效益。

“千人计划”研究院创新团队,应在专业特色明显的孵化器内实施创业,研究院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已建立专门的常设办公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特色产业孵化及发展规划,已集聚5名以上在专业孵化器内分别创办了企业的“千人计划”专家。

3.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在近三年内获各主管部门6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或优势学科的支持,“千人计划”研究院创新团队除外。

4.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计税薪酬应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证明为准,个人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人才除外)。

5、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时间:每单数年3月

审批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申报领域:重点是自然科学中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及沿海开发、现代农业等相关领域。

7.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