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省内高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该校或人才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六)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
1. 4月26日—4月30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2. 5月15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 5月17日前,申请人集中报送书面材料送至人事处。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报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2.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5月1日—5月15日)注意事项: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由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辅导员的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生处组织。
3.网报现场确认:5月16日-5月17日,申请人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相关材料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所有完备的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排好、装袋)。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材料上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申请。
2.材料填写、装袋整理要求见附件。
3.我校教师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宣传统计工作,注意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逾期系统关闭,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