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 年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1430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4号)、《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 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任务和计划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3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教师的培训工作,现就2020年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实施计划

(一)实施时间

因受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2020年计划)实施开展的派出时间段为三个批次,即202011月、20213月、20219月。其中,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时间为1年,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研修时间为4周、12周、26周、52周四类。

(二)实施计划

2020年全省拟选派120名专业带头人和10个教学科研团队。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拟选派210 名教师。具体选派计划如下表:

1 2020年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实施计划

项目类别

计划数

时长

经费标准

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

个人访学研修

120

1

2.0

团队访学研修

10

1

4.5

青年教师企业实践

4

100

4

0.5

12

45

12

1.0

26

45

26

2.0

52

20

52

3.0

二、申报指标

全校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个人访学研修原则上不超过5人、团队访学研修原则上1 个。全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 人。

三、申报条件

1.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

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专业带头人和教学科研团队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风教风严谨,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三)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 周岁(1975 1 1 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0 1 1 日以后出生)。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

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1980 1 1 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流程

1. 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个人访学研修或团队访学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两个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申报条件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2.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关表格,报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人事处,请于924日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229办公室。

3.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确定研修及培训人员,进行正式的网络报名。

4.拟申报的教师需在1018日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http://spzx.jsut.edu.cn/)“常用下载”栏版块下载相关表格,并至“快捷通道”-“省培报名”进行系统报名。

(一)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

申请教师(或团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个人访学研修)申请表》(或《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团队访学研修)申请表》)填表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入选教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接受企业简介表》(以下简称《企业简介表》)、《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导师简介表》(以下简称《导师简介表》)填表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教师,确保申请者均符合相关文件,检查各类表中所需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处手续是否齐全。

2.申报教师应明确研修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详实、实施步骤计划性强并有相应的时间安排、预期成果应明确成果的数量、形式、级别。此项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3.参加研修的教师原则上须脱产研修,个人访学研修应脱产一年,参加团队访学的教师一年内连续脱产时间须达到半年。企业实践教师在实践周期内脱产。

4.派出前,选派学校应与研修教师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书或企业实践培训合同,其中应明确约定研修目标、研修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并以此作为研修结束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需约定研修教师在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业带头高端研修项目需报送材料

1. 《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申请个人(团队)研修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需加盖公章。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需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接受企业简介表》和《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导师简介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

3.《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需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所需的各类材料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统一送至人事处229办公室。同时将《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申报汇总表》、《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报汇总表》报送至rsc@jscj.edu.cn邮箱。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1018日,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 92417:00,逾期不再接受。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七、疫情防控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深刻贯彻落实国家、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积极协助培训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参训教师培训期间的思想引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各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属地和培训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培训单位管理。因防控需求,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将此纳入结业考核评审指标,对不遵守规定者,取消培训资格,追缴培训经费,问题特别严重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徐翠婷

联系电话:0517-83858081

电子邮箱:rsc@jscj.edu.cn

 

 

人事处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