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力度,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4人;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人;
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强调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一式七份,推荐表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一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二)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229办公室。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4.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附件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x
人事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