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第三期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淮人才办〔2025〕1号)通知精神,现就“淮上英才计划”第三期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增选选拔推荐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 选拔条件
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功底扎实,学术技术研究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第一层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1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其中197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15%。
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拔尖人才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其中198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20%。
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第三层次):骨干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81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其中1991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30%。
本次选拔以创新创业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需综合考虑申报对象获得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奖项、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工作业绩、市场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要素,无明显学术成果或工作成效的不可作为推荐人选。
二、 推荐名额
(一)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类
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第一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第三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教育人才类
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第一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第三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科技类
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第一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第三层次):推荐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联系部门
(一)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类:党委宣传部,0517-83858030
(二)教育人才类人事处,0517-83858081
(三)科技类:科技处,0517-83858141
四、其他事项
淮安市第三期“533 英才工程”增选培养对象管理期限为2 年。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各期市“533 英才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入选省第六、七期“333 工程”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可分别享受市第三期“533 英才工程”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相关待遇;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可申报市第三期“533 英才工程”领军人才,相关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涉及学校统筹推荐,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以下材料:
1.个人纸质申报书(附件1),一式七份;
2.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清单归类整理,见附件3,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申报纸质材料不再返还,请勿将重要原件材料作为附件上报)。
3.请拟申报老师在档案袋封面左上角(铅笔)写上拟申报类别: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类、教育人才类、科技类及相应申报层次。
预计报送时间为2025年2月8日,申报纸质材料(一人一袋),统一送至人事处229办公室,由人事处根据申报类别将申报材料分送至相应部门。
准确报送时间节点、推荐指标待正式通知另行发布。正式通知与本通知有冲突处,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 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第三期533英才工程增选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及申请书附件1: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第三期533英才工程增选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及申请书.doc
2. 学科分类目录附件2:学科分类目录.docx
3.附件材料清单附件3:附件材料清单.doc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科技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