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浏览次数:20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具备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资料上传:2025年6月23日9∶00-2025年7月3日17∶00;

2.资格初审:2025年6月23日9∶00-2025年7月4日17∶00;

3.陈述申辩: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5日期间9∶00-17∶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考核,均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书;3.学位证书;4.学信网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2-3项暂不提供));7.2023、2024年往届生报考应届生岗位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为空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jscj.edu.cn,接受资格初审。邮件主题及附件须采用以下命名方式:拟报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手机号,不规范的报名材料均为无效报名)。我校会在收到邮件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按照1:3的开考比例组织考核;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分别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栏中填写自高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本人排名及完成情况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cj.edu.cn/)【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告。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7月12日举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在开考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校以人事处网站公布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务必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中的电话、邮箱信息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或个人原因导致接收不到相关信息,均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一)考核方式包括:①笔试;②面试。

岗位编号D01、D02、D03、D04、D05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②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D开头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二)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下一轮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等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具体资格复审通知请关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认证报告(含本科、硕士阶段);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中共党员,提供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517-83858088、83858081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