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30浏览次数:135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办法

(试 行)

为加快学校内涵建设,加强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高层次教师教学基本建设和科研水平,提升师资队伍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学校实际并借鉴兄弟学校做法,学校建立科研基金项目进行资助,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资助对象和条件

1.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能够高质量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3.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且考核良好以上。

4.承担教研、科研任务,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且科研分达到学校教授四级岗考核要求。

5.在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中发挥重要核心作用,组建有专业(教学)团队,且专业(教学)团队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培养1-2名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一定影响的青年学术骨干。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项目资助标准与使用

1.教授、博士每学年度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0元和6000元,同时具备条件的以高的标准资助,两者不重复资助。

2.项目资助按学年度进行,每个项目周期为1-3学年。

3.项目资助主要用于课题调研、学术交流、科研论证、科研耗材、论文论著教材出版等费用开支。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

1.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实行按学年度申报,每学年的6月份申报下学年度的科研基金项目,采用个人申请,分批立项,分期考核,按期验收。

2.科研基金项目要求围绕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包括专业(群)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创新教材建设、创新实验实训室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组织模式创新与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改革、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研究与合作、科技创业创新等。

3.项目成果形式可以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方案、教材、案例、产品、专利等。

4.学校成立科研基金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立项、管理与考核工作。每年6月中旬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立项。

四、项目管理与考核

1.建立二级学院(系、部)领导与教授联系制度,每季度联系一次,了解教授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教授(博士)科研基金项目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基金项目考核由所在院(系、部)负责,教授(博士)向所在院(系、部)提交岗位职责和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报告,院(系、部)对教授(博士)岗位职责和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项目工作小组提交工作报告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暂停资助。

3.项目管理参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向科研基金项目工作小组提交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等结题材料。

4.资助经费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安排,经费使用依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等文件执行。

5.科研基金项目工作小组设在人事处。项目立项和结题相关资料归科技处统一管理。

6.此办法自颁布年度起实施,此前教授、博士有关的津贴、补贴等规定不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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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