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浏览次数:234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42)精神,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121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档报人事处。

    经办人:王亚南       联系电话: 83858081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181126